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及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院(部):

2018届毕业生即将结束顶岗实习,为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2018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补考:各学院统计毕业补考名单于4月13日前报至教务处, 4月27日前完成补考工作,并于5月6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2.毕业论文答辩:各学院于5月1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公共基础课补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德育,由基础教学部负责出卷与辅导,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2.专业课的补考辅导与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3.请各学院将补考时间和答辩时间的安排表于4月13日前报教务处。

4.为确保学生能顺利毕业,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所有参考学生,学生必须按《补考安排表》上的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该科目补考,错过该科目考试时间,视学生为放弃补考,学校将不再统一安排。

 

           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