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学校专业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结合无锡市《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为我校参加各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做好选拔组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5月份开展2018年学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8年5月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分中职、高职两个组。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职学生及五年制高职1-3年级学生;高职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4-5年级学生(部分项目也可不分组)。

三、竞赛项目

请各院(部)根据无锡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设置,并结合各院(部)实际情况,选择2-3个项目作为学校的竞赛项目,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组织命题。

四、竞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每个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指导学生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上报材料

各院(部)制定本院(部)开设竞赛项目的竞赛方案,组织学生报名,于5月4日前将项目竞赛方案、报名表的电子材料交教务处籍鑫慧老师,教务处制定2018学校专业技能竞赛月实施方案。

六、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形成学知识、比技能的良好氛围,在院(部)选拔的基础上推荐学生参加学校的比赛。

2.各实训中心利用业余时间开放实训室供学生练习,各教研室做好赛前指导工作,将学、练、赛结合起来,确保竞赛的质量和成效。

3.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顺利完成。

4.竞赛结束后,请各院(部)撰写技能竞赛月总结,总结要求图文并茂(5月30日前完成)。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