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实施教学计划与课程、实训室、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负责教材、教室等教学资源使用管理。

2.负责学校新增专业设置的审定和申报工作。指导二级学院(部)制定、修订、实施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训方案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指导。统筹各专业建设、教学、大型仪器设备和公共资源共享等工作。协助做好实训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审定等。

3.负责对二级学院(部)教研室的业务指导、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教师业务考核和评教活动、教学工作量统计和审核、教学质量检查和考核、以及对教学组织实施的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负责校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考务管理、技能竞赛管理、学生成绩管理、毕业证书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中高职衔接“立交桥”及有关升学教育的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教学竞赛、师生技能比赛。负责组织教学活动,提升教师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协助开展校内外师资培训,配合开展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电话:0510-68781132 0510-6878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