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专(兼)职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经校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专(兼)职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专(兼)职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学生分阶段管理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兼)职辅导员助理是协助专(兼)职辅导员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集体活动的组织等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 低年级(高职、中专、高技一、二年级)班级的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配备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助理,一年级每班配备1名,二年级班级的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视工作需要配备。高年级(高职四年级)班级的专职辅导员配备专职辅导员助理,每班配备1名。
第四条 专(兼)职辅导员助理原则上由各学院从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选聘。
第五条 专(兼)职辅导员助理在各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由学院直接管理。
第二章 聘任条件
第六条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第七条 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遵守校纪校规,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第八条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办事公平、公正,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热爱辅导员助理工作,始终保持向上的干劲和激情,关心学生,有学生服务的意识。
第九条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在上一学年曾获得校级奖学金一次。
第十条 担任过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校、院学生会干部。
第十一条 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第三章 聘任程序
第十二条 公布招聘事项。新生入学前,由各学院拟定聘用学生专(兼)职辅导员助理的名额、资格条件等相关事项,报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
第十三条 报名。凡符合辅导员助理聘用条件,并有服务意愿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个人申请,填写《学生辅导员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第十四条 资格审查。各学院依据聘用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拟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五条 聘任。学院对审核通过的专(兼)职辅导员助理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正式被聘任为专(兼)职辅导员助理,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后由各学院正式聘任。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协助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新生接待、入学教育等工作,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等进行管理和指导;协助专职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的资料收集整理、内务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帮教工作。
第十七条 协助专(兼)职辅导员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提高思想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十八条 协助专(兼)职辅导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合理规划学校生活。
第十九条 协助专(兼)职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和熟悉各种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引导学生刻苦努力,积极进取。
第二十一条 鼓励并帮助学生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科竞赛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 经常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经常主动与专(兼)职辅导员交流,定期向专(兼)职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汇报班级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学生专(兼)职辅导员助理的考核应从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和工作情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方面具体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学院制定考核细则,每月对辅导员助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所在学院按100元/月发放补助。补助原则上根据学生在校时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上旬。考核优秀者由学校进行表彰。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二十六条 履职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或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学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其继续担任辅导员助理资格。
第二十七条 每年4月份,专(兼)辅导员助理作为学生干部,可以申请参加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学生专(兼)辅导员助理申请表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专(兼)职辅导员助理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类别 | □专职辅导员助理 □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助理 | |||
学 院 | 班级 | 专 业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何时何地获何种奖励 | ||||||
个 人 简 介 | ||||||
工 作 设 想 | ||||||
学院审核意见 |
签章: 日期: | |||||
学生工作处意见 |
签章: 日期: | |||||
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留学生工作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