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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助理考核细则
依据《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专(兼)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省锡交[2021]1号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式
(一)辅导员助理考核采用积分制形式。每月由班主任将考核结果上报学工办,由学工办造表发放补贴。
(二)辅导员助理考核采用按月考核
1、月考核包括辅导员助理基本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考核两部分,即:月考核成绩=辅导员助理基本工作考核+班级工作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助理评优评先及续聘的重要依据。
(三)辅导员助理考核积分在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等次。
二、考核细则
(一)、开学初期基本工作
1、新生报到期间:
(1) 注册前协助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做好准备工作,随时了解本班同学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的加5分,否则扣5分。
(2) 注册当天负责接待家长与新生,并且要主动向他们介绍学校、院部及专业的一些基本情况的加5分,否则扣5分。
(3) 按照学院要求向新生介绍入学后各项基本活动安排。督促新生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统一安排行动的加5分,否则扣5分。
(4) 及时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有效、畅通的联系办法。及时将新生的各种问题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反映的每次加2分,否则扣2分。
2、新生入学教育期间:
(1) 统一按照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活动中的组织工作的每次加2分,否则扣2分。
(2) 积极主动地走访新生宿舍,了解有关思想动态,解决一些生活与思想上的问题。主动了解新生的特长和爱好,尽快了解新生的特点的加5分,否则扣5分。
(3) 组织班级活动,增进新生之间的了解及班级的团结,并帮助新生熟悉校园各类环境的每次加5分,否则扣5分。
(4) 与入学教育相配合,协助入学教育工作的每次加5分,否则扣5分。
(5) 配合辅导员(班主任)老师选配临时班干部,并组织临时班干部做好初期的班级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建立起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的加5分,否则扣5分。。
(二)、常规工作
(1) 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综合情况,并将信息反馈给辅导员(班主任)老师的每次加2分,否则扣2分。
(2) 与辅导员(班主任)老师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学校、学院重要工作精神和具体部署,以便及时贯彻实施的每次加2分,否则扣2分。
(3) 鼓励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生会和社团等组织,丰富学习生活的每人次加1分。
(4) 指导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帮助学生干部拓宽视野,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的每次加5分,否则扣5分。
(5) 协助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进行各种评优工作,指导班干部开展工作,参与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指导学生建立好团组织;在此过程中,要做到公正严明,主要起指导和协调作用的每次加5分,否则扣5分。
(6) 协助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对班级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专业认知及思想等方面的引导,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培养良好的学风的每次加5分,否则扣5分。
三、辅导员助理津贴的发放
1.辅导员助理津贴分基本津贴和考核津贴:基本津贴30元/班,考核津贴标准为100元/班。
2.辅导员助理津贴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进行发放。考核优秀按照考核津贴100%发放,考核良好按照考核津贴90%发放,考核合格按照考核津贴80%发放,考核不合格不予以发放考核津贴。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汽车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O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