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公开课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公开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部)级公开课
1.开课教师条件:各院(部)所有任课教师均可开设,其中近两年入职(毕业或调入)的新教师每年至少开设一次。
2.开课教师名额:各院(部)申报人数不超过10人。
二、校级公开课
1.开课教师条件: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方面有独到创新之处,在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开课教师名额:各学院1人,基础教学部2人。
三、其他要求
1.校级公开课的开课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初定于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院(部)级公开课的开课时间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后报本部门,各院(部)根据开课教师上报的时间制定开课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开课计划见附件2
2.申请开课的教师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报本部门批准,开课内容为本学期的教学内容。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
3.各院部在3月10日前将开课申请表和开课计划报教务处孙菁老师(纸质版和电子版均要上报)。
教务处
2019年2月20日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院(部)级公开课开课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