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16-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省交通运输厅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期中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1.人才自评。
请我校2016年入选的省交通运输厅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填写:期中绩效评价表(双面打印)、期中绩效统计表,以及在岗人员清单;2018年入选的培养对象只需填写在岗人员清单。
2.全面摸底。
请我校所有入选的 “333工程”第1-5期培养对象填报《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有关说明
2016-2018年入选的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如受到“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支持,还需撰写2016-2018年度专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专项经费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不少于800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中如实说明原因。
三、报送要求
请我校所有省交通运输厅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稿、电子稿)交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意修;
电话:0510-68781165,15961866922;
邮箱:125887949@qq.com。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
附件2: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统计表
附件3: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在岗人员清单
附件4: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docx
附件2: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统计表.docx
附件3: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在岗人员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