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5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苏交政函〔2019〕18号),现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交通运输厅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须德才兼备,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7、2018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再参加申报。
二、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项目资助标准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由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三、推荐名额
我校所有省交通运输厅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可直接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校内评审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
(2)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含电子稿);
(3)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按照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所涉一级学科请参照一级学科目录填写。
2.我校所有省交通运输厅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稿、电子稿)交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意修;
电话:0510-68781165,15961866922;
邮箱:125887949@qq.com。
附件1: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