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组织、就业服务、联系社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负责编制、上报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计划。

2. 负责招生宣传费用的编制和核算,负责每年招生宣传简章内容、形式的编制工作。

3. 负责实施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及时整理、通报招生宣传反馈的信息、资料。

4. 负责新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处理录取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分析、统计、总结各类招生数据和情况。

5. 负责为毕业生提供实习就业指导、咨询与推荐服务,开设就业指导讲座,组织人才招聘洽谈会,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创业牵线搭桥。

6. 负责开拓实习单位和就业市场,收集实习、就业信息,建立与实习、用人单位的联系和推荐工作机制。

7. 负责就业协议的签订、审核工作。

8. 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专管员办理毕业生的就业手续;收集、汇总、统计毕业生信息,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挖掘优秀毕业生事迹或学生创业典型。

9. 负责及时回访用人单位,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信息和对学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议及意见。

10. 负责做好建立健全校友架构,组织开展校友返校活动等工作。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