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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顶岗实习推荐原则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毕业生顶岗实习推荐原则

根据省、市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学校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有序实施,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结合学校几年来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推荐原则。

 

一、毕业生顶岗实习推荐原则

1、学生完成在校期间的理论、实训课程,经所在系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提供的顶岗实习推荐。

2、学生的顶岗实习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业等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开拓渠道,为学生就业提供服务。

3、顶岗实习推荐采取双向选择、学校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4、考核、推荐以班级为单位,从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推荐工作由班主任组织实施,综合评定、写出鉴定,学生所在系负责审核。

5、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推荐:

1)技能考工不合格的学生;

2)学分达不到标准的学生;

3)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到顶岗实习推荐时处分仍未撤消的学生。

 

二、学生生顶岗实习推荐程序

(一)上报毕业生信息

各系将应届毕业生信息(类别、学制、专业、男女人数、考工工种等级等)于顶岗实习前一个学期初报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以制订推荐工作计划。

 

(二)组织学生制作就业材料

毕业生就业材料包括: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自荐材料等。

1、推荐表的填写

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经系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盖章。高职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统一网上注册打印,在学生毕业前一年11底可发到学生手上。在此之前可用学校自制的毕业生推荐表(见附表二)。

 

推荐表填写说明:

1)高职毕业生推荐表实行网张注册打印;中专毕业生推荐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书写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2)表内所列项目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高职学校代码“12678”,中专学校代码“32528”;“培养方式”为“并轨”,“熟练程度”和“计算机水平”如有等级证书填写相应等级,如无等级证书填写熟练、良好或一般等;“在校担任职务”及“奖惩情况”一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后由班主任审核。未担任或没有奖惩情况的填写“无”;“学校评语”一栏由班主任填写,学生所在系审核。

3)此表每人一份,遗失不补。

2、就业协议书的使用

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须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是为学生开具就业报到证、转递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之一,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省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报到证,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毕业生户口要进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协议书须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签章;毕业生户口回原籍的,就业协议书只要用人单位盖章。

就业协议书除了作为学校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外,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毕业生应比较慎重,在对单位有一定了解,确定要留下来工作后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自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