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方式
一、学校推荐就业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职业介绍所、各系就业工作小组落实就业实习单位,公布招聘信息,由各系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参加面试、体检等,并负责通知面试结果。同时有些用人单位会主动来学校直接挑选毕业生。
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校内大型双选会,邀请百余家
相关企业来校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提供毕业生人数2-3倍的岗位供
学生选择。此种方式选择面比较广,毕业生能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洽
谈,有利于毕业生更多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直接推销自己。
三、到就业市场求职
学生可回户口原籍人才市场求职。人才市场由各地县、市级以上政府机构创办,由各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理,又名人才交流中心。主要从事人才流动服务、毕业生就业推荐、人事代理等业务。也可以通过社会人才中介和职业介绍机构需求就业。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人才中介、职介所是有偿服务,少数人利用虚伪招聘信息,谎称招工,骗取钱财,请毕业生进入此类机构求职,务必区别真伪,谨慎从事。
四、升学
部分学习基础好、渴望提高自身学历和竞争力的学生可以选择继续升学后再就业。按照省教育厅政策,我校应届高职毕业生可以进行普通高校“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深造。中专毕业生可以注册进入对口高职院专科阶段学习或继续在校参加高技班的学习,获得高级技工毕业证书和高等学历证书。
五、应征入伍
每年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我校学生处咨询每年最新征兵入伍政策,也可向户口所在地人武部等相关部门咨询有关政策。
六、自主创业
近年来,国家十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制定了许多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对于部分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同学,自主创业是一个好的就业方式。有关创业准备和实施的详细内容见《就业与创业指导》书中相关章节。
七、灵活就业
毕业生个人可以在就业政策范围内,充分利用父母、亲戚、朋友等关系,帮助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