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汽车工程系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会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圆满高效完成各项工作,特制订此工作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汽车工程系学生会。
第二条 本会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在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系部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系部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团结、勤奋、拼搏、创新”为工作理念,积极开展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系的建设。
第一章 任 务
第四条 围绕学校和系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
第五条 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学生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 协助学校搞好各项常规工作,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
第七条 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团结。
第八条 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成 员
第九条 凡我系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条 汽车工程系学生会干部实行应聘制,应聘期为一年。由系部团总支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