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确保全校教学秩序稳定有序,现将期初教学检查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工作

1.辅导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24日

19级和18中职: 9月14日-9月17日

16、17、18高职:9月21日-9月24日

辅导要求:基础课由基础教学部组织教师根据各学院补考人数按学院分别进行辅导;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辅导老师要认真做好学生辅导考勤工作。

2.补考时间:基础课:2020年9月26日(周六)

专业课:9月21日-9月28日

3.基础课各课程的补考时间见下表,补考试卷由基础教学部统一印刷后分给各学院,具体补考由各学院负责实施;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

补考时间

8:00-9:00

9:15-10:15

10:30-11:30

补考课程

语文

数学

英语

补考时间

12:30-13:30

13:45-14:45


补考课程

德育

物理


4.本次补考总评成绩由补考平时分和考试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补考平时分占补考总评成绩的30%,考试得分占补考总评成绩的70%,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凡是准时、认真参加补考辅导的学生,辅导老师可酌情给予补考平时分。请各学院在补考组织过程中务必严肃考风考纪,教务处将安排老师巡查。

5.各院(部)于9月14日前将各课程补考辅导安排表及考试安排表发至教务处。

6.各院(部)于10月10日前将补考情况(应参加补考学生数、实际参加补考学生数、补考成绩、补考及格率和缺考率)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并完成教学管理系统补考成绩录入。

7.10月16日前完成学业提醒、学业警示和降级工作。

二、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二)检查方式

各院(部)对本部门的整体情况进行自查,教务处将对各院(部)的教学档案、教室、实训基地等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上学期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2.任课教师课务安排与实施情况;

3.任课教师教学计划编制、教案填写、备课情况;

4.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准备情况;

5.各班教材到位情况;

6.各班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7.开学第一课安排落实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在认真总结上学期教学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2.各院(部)在9月14日前召开(院)部全体教师会议,布置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各班班主任要对补考学生加强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学校关于“学年学业警示”等相关学籍管理制度的宣传,全程关注补考安排、补考学生参与辅导和参与补考的情况,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3.各院(部)于9月29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三、完成上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各院(部)对在本院(部)担任教学工作的每位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电子版与纸质版),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

四、上好开学第一课

根据学校《关于2020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分批报到的通知》,本学期开学报到进行了分批安排,各班级报到后一天上午安排开学第一课,9月14日(周一)、9月21日(周一)上午第1.2节课为“开学第一课”。

教务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