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联院研〔2019〕6号)精神,为奖励在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教学成果的个人和集体,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将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为了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将开展校内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作为推荐到联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在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学生创新能力和工匠精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推进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论著等。
二、评选条件
1.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符合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规律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对提高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并取得明显实效。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19年4月30日。
3.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并在学校产生积极影响。
三、成果申报和评审程序
1.成果可以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的名义申报。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成果完成人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2.6月5日前,请各院(部)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上报到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秘书(教务处)。
3.6月5日—6月10日,学校将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成果水平和实际效果,确定若干校级教学成果的候选项目,推荐一、二、三等奖项目,并初步确定推荐到联院的四个参评项目。
4.6月12日-6月18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予以公布。
四、材料报送
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一1份。
2.教学成果概述1份。
3.具体教学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学课件、已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论文、著作等)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实践单位评价意见等1份(需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4.《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1份。
5.请各院(部)在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给唐春刚老师。
附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