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评价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苏联院研[2019]20号)精神,学校为做好教材征订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
(一)教材征订目录
1、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职教教材选用相关要求,德育课、公共课选用教材如下:
教材名称 |
版别 |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 |
凤凰职教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人教社 |
经济政治与社会 |
北师大社 |
哲学与人生 |
高教社 |
心理健康 |
高教社、人教社、凤凰职教 |
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
凤凰职教 |
体育与健康(南方版)、音乐、美术 |
高教社、人教社 |
2、中职专业教材应选用反映行业企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能够适应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要求的教材,省教育厅公布的《2018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推荐教材目录》(苏教职﹝2018﹞10号)可供各学院参考。
3、五年制高职教材通过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信息系统选用。各院部应依据《2019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征订目录》(以下简称《征订目录》,请至“信息系统”查询)选用教材。《征订目录》由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技能课程教材两部分组成。
公共基础课程教材须严格按照《征订目录》选用;专业课程凡涉及到院本教材,都应优先选择院本教材,其余专业课程教材从《征订目录》中选用。《征订目录》中没有的特殊课程教材,由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选用。
(二)教材征订要求
1、各学院应把教材质量作为课程和教材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评估依据。在选用教材时应严把质量关,确保优秀教材、精品教材进入课堂。
2、教材选用要充分考虑不同培养层次特点,保障针对性和适用性。所选用的教材须是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
3、严格自编教材选用管理。已正式出版的教师自编教材,必须经课程所属教学部门领导批准,方可作为教材选用;没有出版的自编教材,原则上不得列入教材选用范围。
(三)教材征订程序
1.学院初审。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研讨后提出选用教材,经由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教材使用小组进行审定,讨论决定使用教材目录,经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2.学校审查。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上报的选用教材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返回学院修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教材征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2月9日。
2.各院(部)教材的征订必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学生实际人数征订教材,征订及发放应准确无误。并将审定后的教材清单报给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
3.作业本和校本胶印教材的印刷,各学院直接与学校招标的印刷服务商(无锡市极光印务有限公司)联系。作业本的模板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各学院负责将不同类型作业本(普通练习本、作文本、英语本)的数量报给服务商。
二、教材评价
1、评价对象:各院(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所有五年制高职教育使用的教材。
2、参评人员:各院(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所有五年制高职教育授课教师及在校学生。
3、评价方式及流程:
(1)通过手机端“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右图“教材评价二维码”,打开教材评价页面。
(2)区分评价人身份(教师或学生),选择参评学校“无锡交通分院”,填写评价人信息(要求实名),登录教材评价系统,选择本学期所使用的教材(输入教材名称搜索或使用“扫码”识别教材封底的ISBN条形码)获取待评价教材的数据。
(3)填写评价量表,完成教材评价并提交。
4、评价时间: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可以利用班会课时间由班主任根据班级的领书清单指导学生统一评价。)
5、有关要求: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教材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完成教材评价工作。
(2)请各学院将本学期各班的领书清单发放给各班级。
(3)学校会对各学院教材评价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4)联院将对本学期教材评价的参评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和通报反馈。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