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督导值班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稳定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督导值班制度。
1.现有4名专职督导员轮流值班,每人一周,每4周循环一次;
2.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值班和值班记录的交接;
3.督导值班的主要任务是巡视教学现场,检查教师到岗及教学情况,学生出席及课堂纪律情况,教学设备设施完好情况,以及整个教学秩序的状况等;
4.对于督导值班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可及时与有关部门、系部、班级和任课教师反馈,促进问题的及时整改;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对于一些共性问题,要在督导例会上汇报;
5.督导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提升工作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保证在第一时间反馈督导信息;
6.对于特别重大的问题,可向学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提交督导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形成决议后,由督导室督办解决;
7.督导值班人员因事因病请假,由督导室主任指派其他人员值班,以保证督导值班工作的连续性;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执行,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