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
2019年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二、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师风;
2、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职称评审或职称考试)取得与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工作能力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三、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
根据学校各岗位空岗数额(见附件1),对照自身职称情况自主申请,认真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申请表》(见附件2),报所在部门。
2、部门初审
申请人员所在部门根据岗位空岗数,结合对个人的考核意见,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
3、学校审核
岗位聘用审核工作由学校按照岗位聘用办法实施。
4、公示
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组织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复议。
四、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
请各部门于2019年7月10日16:00前将本部门人员的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统一交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意修老师 联系电话:68781165,15961866922。
(附件表格可在学校官网组织人事处通知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术空岗数情况
附件2: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总结
附件3: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个人总结(样式)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