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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有关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和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的对象为学校在编工作人员和非在编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省有关部门通知精神,2019年度学校考核优秀的比例掌握在各类各层次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

二、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由校党委负责,校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各处室、院部科级以下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处室、院部负责,年度考核工作于2020110日前结束。各处室、院部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切实规范考核程序,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不断提高考核工作质量。

三、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行政处室

1、行政处室科级干部民主测评由学校党委召开测评大会进行,各处室、院部选派代表参加。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进行会议述职。科级干部于202017日前将个人述职材料(电子版)报校组织人事处,将统一在学校内网公布作为民主测评的参考。行政处室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处室负责,并于202017日前提出考核的初步意见报校组织人事处。

2、科级干部考核优秀人员,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工作情况,由校党委确定。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由各行政处室按照部门工作人员总人数40%的比例推荐考核优秀候选人,再经学校测评大会进行二轮投票后,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工作情况,由校党委研究确定。

(二)教学院部

1、教学院部年度考核工作由院部党总支自行组织,校组织人事处派员参加并回收测评表。教学院部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议,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做部门工作总结并进行个人述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可视情况进行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述职报告应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或在内网公布。院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要根据校党委工作要求进行准备。述职后,组织民主测评。校党委将根据院部科级干部民主测评和平时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2、教学院部要将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议的时间提前三天报校组织人事处。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处室院部的部门工作总结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外,还要包括本年度干部选任工作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处室院部负责人述职报告需要包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年度考核对象要按照考核内容,对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考核对象要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各处室、院部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各处室、院部汇集后于2020113日下班前,报送校组织人事处。

3、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4、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职工,不进行年度考核。2019年度内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各方面表现较好,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可视同参加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不填写年度考核表。

5、在年度考核中,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编职工的嘉奖、记三等功以及奖金发放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按照总考核人数8%的标准,给予年度考核称职人员奖励,推荐名单与考核优秀名单同步上报,奖励称号为“年度考核先进个人”,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年度考核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学校官网组织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年度考核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邵敏珠、王意修。

联系电话: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教学院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中共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近2:教学院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