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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7 号),现就我校2021年度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顶尖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2个类别。

2、领军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2个类别。

3、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2个类别。

4、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5、高端会计人才。

6、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

7、乡土人才项目。分为优秀乡土人才、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2个类别。

8、医学专家团队。分为顶尖医学专家团队、高端医学专家团队、优秀医学专家团队3个类别。

二、评审办法

按照《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7号)执行。

三、工作流程

1、学校报名。申报个人对照申报条件,根据附件9申报所需资料清单,准备佐证资料, 并于310日前交学校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接收。

2、资格审查。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择优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意修,联系电话:0510-68781456


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公告(附件1-9).rar

校组织人事处

20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