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7 号),现就我校2021年度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顶尖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2个类别。
2、领军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2个类别。
3、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2个类别。
4、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5、高端会计人才。
6、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
7、乡土人才项目。分为优秀乡土人才、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2个类别。
8、医学专家团队。分为顶尖医学专家团队、高端医学专家团队、优秀医学专家团队3个类别。
二、评审办法
按照《“太湖人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7号)执行。
三、工作流程
1、学校报名。申报个人对照申报条件,根据附件9申报所需资料清单,准备佐证资料, 并于3月10日前交学校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接收。
2、资格审查。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择优推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意修,联系电话:0510-68781456。
2021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公告(附件1-9).rar
校组织人事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