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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党的有关组织发展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

(一)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需要,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办理。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

(一)校党委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指导、监督、审查工作。

(二)校党委全面指导下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

(三)党委业余党校和各党支部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团组织负责向同级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工作。

(五)党支部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入党步骤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步骤

1.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成为入党申请人,接受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培养和教育。

3.被列入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报党委审批),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培养和教育;

4.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报党委审批),接受党组织的审查。

5.组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