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19〕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聘任学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1.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三、时间安排
1.4月24日—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报名前需进行实名注册认证,注册后可网上报名,网报时请认真阅读认定用户手册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5月11日前,学校将组织申报老师到医院进行体检,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5月15日前,集中报送书面材料;并在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给出确认意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相关工作的申报,确保我院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
联系人:王意修,电话:68781165,15961866922。
附件1:用户手册V1.0(申请人)
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3:分院代码编号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