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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转让报废资产(课桌椅)一批的通知

现就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转让报废资产(课桌椅)一批项目组织报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转让报废资产(课桌椅)一批;

2、项目底价:本次报废资产转让不设底价;

3、项目状况:报废资产(仅为课桌椅)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不提供资产清单。

二、报价要求及说明

1、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委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签字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单(详见附件2)。

④承诺书(详见附件3)。

报价单位应将上述报价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标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所有报价资料学校接收后一律不予退还。

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须在2022318日(周9:30前到学校南校园致远511室现场签到并提交上述报价资料(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需要,及时提供苏康码、行程码,外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校;健康码红黄码、行程码*者严禁入校。)

因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确不能现场提供报价资料的,请将资料邮寄至学校(详见本通知联系方式),接收截止时间以快件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2、报价说明

本次转让采用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报价价格最高者为最终受让方;原则上只实行一次报价,若出现若干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则由当轮的最高报价者再次进行报价,如此循环,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者,即为拟受让方。

注:邮寄材料的报价人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再次报价的权利。

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报价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转让及清运要求

1、报价结果确定后,双方签订合同。

2、受让方在清运受让资产前一次性付清价款,并按照学校的清运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受让资产的清运工作。

3、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与学校签订合同或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清运工作的,学校保留追求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98号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0)68781219 15052112115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2311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