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料外借制度

1.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借书,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一卡通遗失,应及时挂失。

2.教职工每人限借20册,其中文艺书5册,借期三个月。学生每人限借4册,其中文艺书1册,借期一个月。

3.读者所借图书必须按时归还,如需续借,应携所借图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过期不还者,每过期一天计收超期费0.10元。

4.请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检查书刊有无缺页、涂写、划线、折角、撕页等污损现象,若发现有类似情况,请告知图书管理员,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否则,还书过程中发现图书有污损现象将追究读者责任。

5.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有涂写、划线、折角和撕页等污损行为,如有污损,按《图书资料赔偿办法》处理。

6.图书资料上的条形码和书标签严禁撕毁,撕毁条形码和书标签者,按每撕一条罚款25元处理。

7.遗失图书,按《图书资料赔偿办法》处理。

8.入库找书,请保持图书资料顺序,不乱拿乱放。

9.读者应正确使用室内相关设施设备,爱护公物,损坏图书馆设施设备者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