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技工院校:

进一步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我市技工院校中职免学费助学金申报工作,确保资助金的规范安全使用,在《关于做好全市技工院校2019年秋季学期中职免学费、助学金以及高校奖助学金申报的通知》(锡人社函[2019]12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再明确以下几点:

1、各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资助工作人员参加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资助工作,各校长做出书面承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按照《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相关认定证明材料学校留存5年以上备查。各校在上交2019秋资助花名册时一并上交本校申请助学金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六盘山地区学生)和贫困证明复印件(非六盘山和涉农学生),原件在学校留存。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非涉农专业、非六盘山等连片特困(“11+3”)地区农村户籍在校学生的8%的资助面确定,上报名额控制在8%以内即可。

4、各校要提前为申请助学金学生办理好中职资助卡,并在申报花名册内将卡号填报完整,助学金发放必须使用本人户名的银行卡,不得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5、各校在资金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资助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个人资助卡账户,并向我处上交一份银行资金发放明细复印件(原件留存学校财务备查)。

6、各校资助审核通过后,及时填报《(无锡市XX学校)中职助学金使用数据导入模板》(含江阴、宜兴技工院校)。

职业能力建设处

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