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在我校举行“法庭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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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的支持下,我校将庭审活动引进校园,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受到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2014年5月6日下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在我校举行“法庭进校园”活动,对社会青年王某某盗窃案件的庭审过程设立在校园中,直观形象的审判,在学生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在当天的法庭审判中,公诉人详细陈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三次偷盗过程,当庭出示了犯罪证据和书面证词,窃得太湖学院学生捷安特牌自行车各一辆,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对此王某某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中沉痛表达了悔恨之意。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在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和法官进行了互动,学生表示从来还没有经受过直面的庭审直击场面,针对刑诉法、刑法的许多问题纷纷举手提问,少年庭法官与公诉的检察官一一作了详尽细致的解疑答惑。最后,学生纷纷表示,要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为戒,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慎独慎行,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