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多途径提升学生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同时更好地为学院学生提供服务。现决定招聘助理辅导员12名。
一、 招聘对象
原则上物流管理学院三、四年级在校学生。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遵守校纪校规,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办事公平、公正,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热爱辅导员助理工作,始终保持向上的干劲和激情,关心学生,有学生服务的意识。
(四)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在上一学年曾获得校级奖学金一次。
(五)担任过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校、院学生会干部。
(六)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七) 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职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掌握同学们的思想动态、综合情况,协助辅导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向辅导员反馈信息。
(二)与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学校、学院重要工作精神和具体部署,以便及时贯彻实施。
(三)协助辅导员做好日常管理事务、助学贷款、课堂考勤、内务卫生检查、评优评先和奖学金评定、就业管理工作等。
(四)学院领导和老师临时指派的任务。
四、招聘安排
(一)学生申请者填写纸质版《学生辅导员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打印),并于5月28日下午5:00前交到弘毅楼502办公室;在5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学生辅导员助理报名登记表》通过邮件附件发至邮箱(1614057343@qq.com)
联系人:张婷老师 联系电话:15695252170
(二) 2021年5月31日下午3:20,物流管理学院学工办将组织面试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择优拟定人选;
(三)2021年6月1日起,拟定人选进入工作的实习期;
(四)实习期考察结束后,选择表现优秀的人选转为正式助理辅导员。
(五)试用期结束后,未能转正的实习助理辅导员可以继续留任实习,争取学期末考核转正的机会。
五、考核与待遇
实习期满成功转为正式助理辅导员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岗位津贴。
附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生专(兼)职辅导员助理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类别 | □专职辅导员助理 □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助理 | |||
学 院 | 班级 | 专 业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 | ||||
联系电话 | ||||||
何时何地获何种奖励 | ||||||
个 人 简 介 | ||||||
工 作 设 想 | ||||||
学院审核意见 |
签章: 日期: | |||||
学生工作处意见 |
签章: 日期: |
注:一式两份,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留学生工作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