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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41号)和联合学院《关于做好2020 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联院〔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及评审条件

(一)高校教师系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执行。

(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职称,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执行。

(三)实验技术系列。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执行。

(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对象仅限于正式定岗的专职辅导员,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苏职称〔2017〕4号)执行。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学校在职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三、岗位数额

目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岗位空缺15个,副高级岗位空缺14个,中级岗位空缺88个。根据联合学院职称工作评审文件要求及厅政治处要求,职称申报应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现有空岗应逐年使用。现结合学校目前空岗数情况,每年原则上按照预留1/3 的岗位进行申报。

四、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流程

(一)个人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3日)

申报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请表(校内)》,经申报学科所属院部领导审核、组织人事处初审后进行申报。

(二)论文送审(时间截止到9月25日前)

根据文件要求,拟申报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论著代表作需送同行专家鉴定,统一由组织人事处送审。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供2篇(部)代表作送审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供3篇(部)代表作送审鉴定。

2、论文、论著必须是本专业论文或论著,且为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送审论文用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注。

3《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以下简称《专家鉴定表》):

(1)采用 A4纸正反打印,第6页“代表作题目”打印上去,此页单独打印,申报正高一式3份,申报副高一式2份。申报“所在学科”参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学科目录》(附件2)。

(2)论文在中国知网(中国期刊网)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截图交科技与合作处审核、科技与合作处在《专家鉴定表》第2页签署学校审核意见,并盖章。

4、申报人员将论文提交科技与合作处审核通过后,连同《专家鉴定表》送组织人事处,另上缴专家鉴定费,副高800元,正高1200元(多退少补)。

(三)个人提交评审材料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申报高级职称一式3 份,申报中级职称一式2 份,正反面打印,以下简称《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佐证材料,于2020年9月28日下午17:00前交组织人事处。

注:获得硕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可以直接初定讲师资格,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

(四)职能部门审核(10月8日前)

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会学生工作处、科技与合作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五)综合评议

所属党总支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其中考核等级由学校统一填写。(10月9日前)

申报专业所属院部召开教师会议,申报人员个人述职,对申报副高人员进行民意测评。(10月10日前)

(六)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面试答辩(10月14日前)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面试答辩,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研究与公示(10月16日前)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岗位履职情况,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力作出全面鉴定并填写意见,推荐出人选名单进行讨论,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八)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10月23日前)

五、各职能部门推荐评审工作要求

(一)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审核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对教育管理研究职称人员开展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考核意见(《任职资格评审表》中3-5页、12-13页、第16页)。提供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二)科技与合作处审核申报人员论文,填写《专家鉴定表》;审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科研工作情况(《任职资格评审表》中9-10页)。

(三)申报学科所属院部对申报人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召开教师会议,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测验人数不少于15人(单数),并提交民主测评情况,内容包括召集人、参评人、投票结果数(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弃权人数等),学校据此填写民意测评情况。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社会服务情况(《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第11页)。

(五)教务处审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专业实践情况、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意见、近5年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情况,(《任职资格评审表》中6-8页、第14页)。

(六)所属党总支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其中考核等级由学校统一填写。(《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第15页)。

(七)学校专家委员对申报副高以上职称者进行面试答辩,填写《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面试答辩表》。

(八)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填写推荐意见。(《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第17页)。

六、有关政策要求

(一)受疫情影响,经省职称办同意,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二)按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要求,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四)申报副高级职务的教师均需参加面试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重点陈述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突出业绩和教学科研管理的创新成果;其余时间专家提问和申报人员答辩。面试答辩意见作为省学科评议组组高评委评审时的重要参考。

(五)关于学历学位。对存有疑义和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

(六)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取消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七、评审费

申报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

八、其他

2020年申报职称的人员请实名加入“2020年职称评审专业群”,群号: 866584217。

联系人:王意修   联系电话:68781456,15961866922。

 

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请表(校内)

2.评审学科目录及代码

3.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4.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表

5.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6.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7.教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8.送审材料袋封面、封底和目录样式

9.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



 

附件1-9.rar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