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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科研团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级科研团队:

为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承担企业技术研发项目、培育和产生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的科研成果、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科研奖项、提升成员学术素养和科研团队学术影响力、促进专业(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具有专业优势和特色的科研团队,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学校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省锡交〔2022〕32号)(见附件1)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团队(见附件2)进行中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各科研团队须填写《学校科研团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表》),所有内容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2.《考核表》中项目、经费到账、论文、专著等均按其重要性递减顺序填写。

3.《考核表》一式二份,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所有材料请用A4纸正反打印,左侧装订。

二、时间要求

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技与合作处,同时电子版以“负责人+科研团队名称+中期考核”命名,发送至邮箱:358471451@qq.com。

三、中期成果汇报

本次中期考核将采用现场汇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学校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团队名单

附件3 学校科研团队中期考核表

附件1-3.zip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科技与合作处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