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十二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江苏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党组《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结合江苏交通运输部门实际,现制定如下规定。

    1、提高调研实效。厅领导要围绕事关全省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年选择1-2个专题,带头到基层调研,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要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与基层群众座谈,多与基层干部谈心,全面深入了解基层一线的实际情况,切实提高调研工作成效。

    2、着力服务民生。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群众路线,健全“三解三促”长效机制。厅领导每年到基层驻点调研57日,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根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实施改善和保障民生项目,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3、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厅主要领导要阅批重要群众来信、亲自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其他厅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包案解决沙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要积极化解各类信访积案,切实维护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和谐稳定。

    4、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以省厅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提倡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以文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集会议。尽可能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单位的工作,尽量做到一次性传达,避免层层开会传达。会议材料要指向明确、文字精炼)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具体实在。

    5、严控节庆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节庆活动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以单位成立、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的各类节庆、庆典活动,未按程序报批,一律不得举办。未经批准,厅领导不得出席各地各部门主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6、精简文件简报。厅领导开会部署的一般事项和一般性讲话,原则上不再印发;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交通政务内网传送的,不再另发纸质文件。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规范文件流转裎序,提高机关办文效率。

    7、规范出国(境)活动。厅领导因公出国(境)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对没有实质内容和明确目的组团不予批准。对各类出国(境)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量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人员。经批准的因公出国(境)组团,不得擅自更改行程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境外停留时间。严禁以公务名义出国(境)旅游。

 8、简化接待工作。厅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工作要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并尽可能集中乘车。接待单位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观光活动。接待来访考察人员,要节俭实在、杜绝浪费。

9、改进新闻报道。厅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不做报道。报道厅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要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尽可能地发短消息。多推出贴近基层、贴近一线,反映江苏交通运输发展情况的新闻报道。

10、严格文稿发表。厅领导个人发表事关交通运输重大敏感问题的文章和言论,要采取认真审慎的态度,需经厅主要领导同意。厅领导个人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及活动发贺信、贺电。

11、坚持勤俭节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住房、车辆及其他资产配备等有关工作和坐活待遇的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标准,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和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从严审批会议活动规模及规格,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支出,会议活动现场布置简洁朴素,会场只提供茶水,一律不设茶歇,不摆放鲜花、果盘,不制作背景板。严格会议活动用餐标准,就餐以工作餐为主,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12、带头廉洁自律。严禁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材料采购、质量安全管理等市场经济活动和监管工作;严禁违规干预或插手交通运输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严禁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