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教学工作指引
为了让各位教师尽早明确教学工作中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现从课前准备、授课要求、课后作业、课程考核以及学期结束教学资料收集等方面制定《外聘教师工作指引》。
一、备课与课前准备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研室制定的授课计划认真备课,并按学校的要求,撰写好教案(电子教案)。教师讲授以前上过的课程时,要认真总结过去上课的经验和不足,必须重新备课,并完善教案的内容。
教师开学前应提前写好两周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理论课程教案根据课程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不准沿用旧教案,禁止无教案上课。教研室、系(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抽查。学期结束时,教师将一学期的教案交各基础部保管备查。
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教学挂图、教学仪器、等硬件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二、授课要求
教师授课应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按照职业教育的要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提倡“教、学、做”结合起来的教学法,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教师授课应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二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开通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教师上课时不抽烟、不坐讲,不得随便离开课堂。教师应使用普通话讲课,语言表达要简明、准确、易懂。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和侮辱学生。
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请人代课,应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再登记备案。未经批准擅自调、停、代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附后),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上课无故迟到和提前下课者按教学事故论处。
教师上课应把学生课堂纪律的管理作为上课的一项重要内容,严肃课堂纪律,做好学生的日常考勤情况,课堂纪律的好坏是教学效果和质量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教师每次课后应及时按要求填写《教室日志》。教学中,始终把提高学生文化素养放在第一位,将素质教育贯穿整个教学过程。
三、答疑和作业
任课教师必须及时批改作业。学生书面作业要全部批改并做登记,判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要教育学生在理解课程内容的前提下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及时地完成课外作业。严禁学生互相抄袭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追交或令其补做。
四、课程考核
所有课程都必须考核,平时考查、单元性考试由任课教师安排,但须在课程授课计划表中反映出来。统一考试的组卷由教研室负责,从四套试卷中任选一套作为考试试卷。任课教师在课程的结束或期末考试前应掌握本课程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资料,作业完成情况等,缺课超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二分之一的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对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前报学生所在系(部)和课程归口系(部)记载备案。
五、教学资料
学期结束前,任课教师要将认真批阅的学生作业、考试试卷、填写完整的《教师工作手册》、《教案》等交教研室主任,同时将授课班级学生课程成绩按要求录入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基础部提供专用登录电脑)。
基础教学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