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

一、基础教学部职责

基础教学部是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共基础课的实施性课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校本教材建设等工作;

2.负责公共基础课的教学、管理、考核质量管理,开展教学改革与科研活动;

3.负责本部门公共基础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构建高职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课程体系;

4.负责体育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展校内外体育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5.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的规划、培养、使用、考核等管理工作,做好本部门外聘兼职教师的招录考核与管理工作;

6.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资金使用与管理,绩效分配、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7.负责基础课教学项目申报、实施和评选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负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和发展的教学研究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制定、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下发的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文件规定;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科研等职能部门有关教学、科研文件规定。

3.负责整体规划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和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

4.依据国家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和教育计划等实际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审查各门思想理论课程的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实施情况。

5.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建设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与学校的学生党校、团校、教职工理论学习、学生理论社团等活动;鼓励、支持教师进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讲座、研讨等活动。

6.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建设工作。

7.负责完成教学单位所规定的相关职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