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江苏技能大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90号)和省交通厅《关于做好第四届江苏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可推荐1名江苏大工匠候选人,2名江苏工匠候选人,具体各类推荐条件见附件材料。请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的推荐(举荐)表、申报表、事迹材料、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于2023年11月8日(周三)上午9:00前报至组织人事处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第四届江苏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1月7日
11.7关于做好第四届江苏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