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处室、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学院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23〕24号)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联院优秀教师3名。请各院部党总支和各处室根据文件要求,对照推荐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各院部党总支和各处室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推荐对象汇总表(一式一份)、近5年取得实绩、所获荣誉等方面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单独装订,须有封面和目录),申报材料统一以材料袋封装,材料袋封面参照推荐审批表封面样式。推荐材料于2023年7月3日(周一)12:00前报至组织人事处黄青青,联系电话:0510-6878116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学院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附件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