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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联合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224号)精神,现就学校做好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推荐名额

推荐对象:学校承担五年制高职教学任务的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

学校可推荐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人。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可推荐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申报人应为联合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且目前在5年任期内;因2016年评选认定的联合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尚未进行考核,故仍视为在任期内,可以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不受培养期限制。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可推荐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

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1人外,团队成员37人)。团队应为联合学院优秀教学团队,且目前在3年任期内;“333”工程三层次人员和“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的,不受培养期限制。

二、推荐条件

1.申报人(团队带头人)须在学校有关工作中作出贡献。包括学校师资培训、教科研活动、竞赛项目、教学资源与教材建设、专业(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方面工作。

2.各部门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

3.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其他条件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见附件5)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要求

1.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避免与其他重大人才项目重复。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

3.各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在教师个人申报、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议小组进行考核评议及投票,通过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四、材料要求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申报材料统一装袋,并粘贴材料袋封面(见附件6

五、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个人申报工作(其中“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工作归口至本专业学科院部进行申报),各部门根据推荐条件和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各类培养对象和优秀教学团队各院部最多各推荐1个,并以部门为单位于2022228日前将推荐材料和推荐情况说明盖章件报校组织人事处,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黄青青,联系电话:68781165,电子邮箱:1012356249@qq.com

附件: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4.推荐人选汇总表

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6.材料袋封面

附件.rar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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