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和江苏联合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联院〔2021〕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岗位及评审条件
(一)高校教师系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1号)执行。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系列。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执行。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对象仅限于正式定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学校在职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
三、岗位数额
目前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岗位空缺14个,副高级岗位空缺11个,中级岗位空缺74个。根据江苏联合学院职称评审文件及厅政治处要求,职称申报应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现有空岗应逐年使用。现结合学校目前空岗数情况,每年原则上按照预留1/3的岗位进行申报,今年可申报名额正高级岗位10个,副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50个。
四、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流程
(一)校内初选(7月8日前)
1.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核后,交组织人事处。(6月28日前)
2.适当方式公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3.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选量化评分标准》组织审核,确定入围校内初选建议名单。
4.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校内初选入围人员名单。
5.公布校内初选入围人员名单。
(二)论文送审(7月8日前)
根据文件要求,申报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代表作须进行同行专家鉴定,由组织人事处统一送审。相关要求如下:
1.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2篇论文代表作送审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供3篇论文代表作送审鉴定。
2.论文代表作须是本专业论文,且为任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送审论文用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注。
3.《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分A、B表,A表正反打印,B表单独打印,正高级提交3份,副高级2份。“所在学科”参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学科目录》填写。
4.同行专家鉴定表中的论文在中国知网(中国期刊网)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截图,交科技与合作处审核,科技与合作处在《专家鉴定表》A表第2页签署“学校审核意见”并盖章,审核通过后,送组织人事处,并收取专家鉴定费,副高800元,正高1200元(多退少补)。
(三)个人提交评审材料(7月8日前)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大小,高级职称一式3份,中级职称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申报人员所属党总支填写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意见,考核等级由学校统一填写。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召开教师会议(不少于15人),进行民主测评。
2021年7月8日下班前,申报人员将《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佐证材料,交组织人事处。
注:获得硕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可以直接初定讲师资格,填写《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
(四)职能部门审核(7月15日前)
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会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技与合作处等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五)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面试答辩(7月15日前)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面试答辩,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六)研究与公示(7月20日前)
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岗位履职情况,教学、科研、管理工作能力作出全面鉴定并填写意见,推荐出人选名单进行讨论,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并进行公示。
五、职能部门审核工作要求
(一)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审核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对教育管理研究职称人员开展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考核意见(评审表中3-5页、12-13页、第16页)。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二)教务处审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专业实践情况、教学类竞赛获奖情况、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业绩、近5年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评审表中6-8页、第14页)。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及其他教育教学管理情况(评审表中第5、11页)。
(四)科技与合作处审核申报人员论文,填写《专家鉴定表》;审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教科研工作情况(评审表中9-10页)。
(五)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对申报人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开展民主测评。召开教师会议,申报人员个人述职,测验人数不少于15人(单数),民主测评表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测评结束后将民主测评表交组织人事处。申报人员所属党总支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其中考核等级由学校统一填写。(评审表第15页)。
(六)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委员会填写推荐意见。(评审表第17页)。
六、有关政策要求
(一)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二)关于学历学位。对存有疑义和在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专门机构的认证证明。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取消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七、评审费
申报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
八、其他
申报职称的人员请实名加入“2021年职称工作群”,群号:105032546,附件可到学校官网自行下载。
联系人:王意修 联系电话:0510-68781456。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校内初选申请表
2.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江苏省高校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
5.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6.初定中级职称材料样式及要求
7.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8.送审材料袋封面、封底和目录样式
9.评审学科及目录
10.职称评审条件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