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红十字会文件
锡红〔2016〕41号
关于开展2017年
“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红十字会,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我市城乡困难群众欢度新年,市红十字会决定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尽红十字会之所能,改善最困难、最需要帮助、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二、救助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原则;坚持救助能力与筹资规模相适应,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与其它救助制度互为补充、相互衔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救助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申请救助:
1. 年内因遭遇灾害、突发事件及意外伤害而陷入困境的家庭(如火灾、车祸等);
2. 因家庭成员患重症疾患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
3. 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
4. 生活困难的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的志愿者家庭;
5. 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台胞、侨胞家庭。
四、救助款物来源
1. 市和各市(县)、区红十字会的备灾救助金;
2. 市红十字冠名基金及社会定向捐赠;
3. 上级红十字会下拨的救助款物。
五、救助计划和标准
全市红十字系统计划救助困难家庭6000户,发放救助款500万元,其中市本级发放救助款230万元、救助物资20万元(含省红十字会下拨物资);各市(县)、区红十字会在备灾救助金中自行安排救助款物,额度总计不低于250万元。
根据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一次性救助500-2000元;特别困难的,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六、救助程序
(一)申请:凡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无锡市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救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本单位(村委会、社居委、街道、镇)红十字会初审后,于2016年12月15日前上报。
具体报送渠道为:市属单位红十字会报送至各主管部门;各村(社区)、镇(街道)逐级审核后报送至所属各市(县)、区红十字会;其余直接报送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