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处室、院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精准防控二十条”精神,严格落实无锡市防控部门的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锡,如需离锡须按程序审批并落实相应措施。倡导师生员工共同生活人员非必要不离锡。
2.进一步明确师生员工返校条件。
(1)师生员工属于管控口径的须完成所有健康管理要求后凭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
(2)师生员工尽量不异地通勤,如需通勤,须签订承诺书,落实两点一线出行,每天凭在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
(3)共同生活人员属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对象的,师生员工须在该共同生活人员隔离完成后凭其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共同生活人员属于其他情况的凭该共同生活人员在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
3.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及时报:离锡必报;行程卡、健康码、门铃码异常必报;健康管控情况(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必报。
4.严控外出学习考察,如有必要须按要求报批。
5.严格聚集性活动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制定防控方案。
以上要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管控口径按每天市防控部门发布的指令执行。执行中有不明确的及时与防控办联系。
学校防控办
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