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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室工作职责

督导室的主要职责是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教学工作、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指导、服务和绩效评估,及时掌握第一线工作动态,反映师生员工对教学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校改进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学期或学年督导工作计划,组织专兼职督导员开展各项督导活动。

二、制定督导工作规章制度,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提出专兼职督导人员的聘任方案,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进行聘任,并负责专兼职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

四、在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同时,对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导。

五、在开展常规督导工作的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各项专项督导检查活动。

六、负责全校引进教师的试讲听课,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把好引进教师的入口关。

七、对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八、负责各系部、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得出考核结论,作为进行绩效分配的依据。

九、配合教务处、各系部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年度考核,列出考核等次,作为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十、定期召开教师、学生、职工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职工对学校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定期或不定期地编印教学督导简报,为改进教学及各项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十二、积累督导资料,为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评估提供相关资料。

十三、开展校际间的督导信息交流活动,参加有关督导学术研讨活动。

十四、组织督导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加强督导队伍自身建设。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