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须知
作者: 摘自: 日期:2012-04-03 访问次数:476 1.入学时要持有“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并准备2张近期身份证照片。 2.户口迁往地址一栏填写: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98号(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与本人相符,字迹工整。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农业或非农业,同时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有关项目凡有涂改的地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5.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应先办理本人身份证,如确实来不及办理的,必须让当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上填写您的身份证准确号码,以便入学后补办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号码者,学校无法办理身份证。 6.新生办理户口须当年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江苏省江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1.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任何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严禁私自涂改、变更户口登记内容。 . 2.居民户口登记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借用集体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转让、挪用、拆解。 3.借用集体户口簿时借用者要向保卫处户籍管理人员说明借用目的。为方便集体户口簿借用,借用时要详细登记,借用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4..从集体户口簿中单独立户出去,及时向保卫处户籍管理人员申明注销。 5.违反上述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50-200元罚款,遗失集体户口簿者,处30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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