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处处长工作职责 1、主持本部门工作,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及业务知识。 2、参与学校综合治理,确定全校的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督促“四防”措施的落实,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协助学工处进行计划和组织实施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4、协助学工处对大学生征兵和退役安置工作。 5、负责学校保安队伍建设和集训组织。 6、协助做好检查督促各部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各部门推进平安创建。 7、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质量体系文件、岗位职责等岗前培训。 8、负责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9 、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质量体系文件的拟订、发放、更改控制和管理。 10 、负责本部门存在或潜在的缺陷以及收到的投拆进行调查分析,对不合格项产生的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11、负责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审核所需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中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12、 负责组织、落实、督查本部门范围内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